政府信息公开

工作纪律制度

发布时间: 2024-01-12    

一、全局干部职工必须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,在思想上、政治上、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;热爱本职工作,熟悉本职业务,认真履行职责,树立单位形象,把所承担的工作做好。

二、加强廉政、勤政建设,严禁行贿受贿、搞权钱交易和其他不正之风,坚持与腐败现象作斗争。树立团结、紧张、务实、高效的工作作风。

三、坚持八小时工作制,严格请、销假制度,假满必归,不得无故缺旷。按时上下班,不得迟到、早退。严格上下班考勤签到、签退制度。

四、爱护公物,不得化公为私。 

五、严格出差制度,出差要按指定时间、路线出发返回,不按原路线时间绕道走,产生的差旅费不予报销。

六、加强“两个文明”建设,上下级之间、干部职工之间、科室之间,要以诚相待;无事不得乱窜科室、高声喧哗。

七、提高办事效率,凡到各科室办事的同志,要热情接待,工作办事不得推诿和刁难,不准接受任何贿赂。

八、严禁上班时间在办公室开展一切与工作无关的活动。

九、干部职工年终考评严格按照《贵州省事务单位人员考核暂行办法》相关规定执行。

分享到: